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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中小学教学工作常规(2023年版)
一、课程规划与实施
第一条 规划学校课程。依据国家课程方案以及《湖南省义务教育课程实施办法(2022年版)》《湖南省普通高中课程方案(2020年版)》,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学校课程实施方案,形成具有本校特色的课程体系。
第二条 规范课程实施。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课程,不随意增减课程科目,不随意增减课时、调整进度,杜绝提前结课备考,不随意改变难度,不超标教学。
第三条 科学安排作息时间。小学、初中、高中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分别不少于10小时、9小时、8小时。小学、初中上课时间一般不早于8:30和8:00,学校不得强制要求学生提前到校参加统一的教学活动。课间不得限制学生出教室活动,不得占用学生午休时间进行统一的教学活动。初中课后服务结束时间不晚于20:30。寄宿生晚自习结束时间原则上小学不晚于20:00,初中不晚于21:30,高中不晚于22:30;小学生就寝时间一般不晚于21:20,初中生一般不晚于22:00,高中生一般不晚于23:00。晚自习以学生自主学习、完成作业为主,可以开展个别辅导、自学指导、学业答疑等。严禁利用晚自习集体授课、变相补课。
二、教学计划与准备
第四条 科学制定教学计划。每学期初,学校组织教研组、备课组和教师科学制定学期教学计划(含辅导计划)。教学工作计划一般应包括:对教材、学情的分析、教学进度的设置、考查考试、实践教学等活动的安排,以及课题研究计划等。学期中,对教育教学计划执行情况进行阶段性反思,及时调整和完善。
第五条 精准把握课标教材。认真学习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深刻理解课程育人价值,明确课程性质和目标,领会课程标准倡导的基本理念。熟悉本学科教材的编写意图、特点和各年级间教材的衔接关系,从整体上把握本学科课程目标、课程内容、学业质量和课程实施。
第六条 有效开展教研活动。学校要建立健全研讨机制,形成严谨务实的教研氛围。充分发挥教研组的作用,从教学的实际问题出发,提高教研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倡导开展多种形式的集体备课,增强跨学科融合的意识。确定主题和主备人,注重以老带新,发挥集体智慧,按照课程标准和学校学情研讨制定学期教学目标和单元整体教学目标,编排教学进度,安排好考查考试、实践教学等活动。个人备课要在学期、单元整体教学目标的基础上创设多种教学情境,凸显个性化教学风格。按照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的要求,从校情、学情实际出发,避免盲目追求教学进度或内容过深、过偏。
第七条 精心做好教学设计。鼓励运用大数据做好学情分析,聚焦学生素养发展,确定单元目标、重难点,进行分课时教学设计,教师不得无教案上课。教案的形式可灵活多样,但不得以课件代替教案或直接使用他人教案集,严禁使用抄袭或从网上原文下载的教案,电子教案必须进行二次备课或插页备课。入职6年内(含6年)的新教师应撰写详细教案。
第八条 建立教案检查制度。学校要建立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教案检查制度,全员检查一学期不少于2次,检查内容包括教学计划、教学设计和培优辅基资料等。
三、教学规范与要求
第九条 严格按照课表上课。教师必须按课表上课,不得擅自停课、调课或请人代课。排课、调课权在教导(教务)处。调课要有依据、有备案,并提前通知相关师生。
第十条 不断优化教学方式。积极探索创新课堂教学模式,探索基于情境、问题导向的启发式、互动式、探究式、体验式等教学方式,鼓励开展研究型、项目化、合作式学习,避免“满堂灌”式教学,培养学生跨学科学习、思考、创造的能力和多跨度的综合视野。各学段针对部分学科存在的分化现象,要充分尊重学生差异,注重差异化教学和个别化指导,确保学生校内学好学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业质量标准。
第十一条 推进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深度融合。注重发挥现代教育技术在自主学习、个性化学习等方面的优势,培养学生高阶思维能力和数字素养。充分运用各类优质网络资源丰富教学内容,用好中小学国家智慧教育云平台等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充分发挥平板电脑等学习终端的教学优势,科学、健康和有效使用平板电脑等终端,原则上使用时间不超过本节课教学总时长的30%。
第十二条 规范体艺和心理课教学。开齐开足开好体育、艺术、劳动、心理健康教育等课程。实施“体艺2+1”普及行动,强化“教会、勤练、常赛”,让学生掌握2至3项运动技能。遇到恶劣、不适合在室外授课的天气,要上好室内体育与健康课。引导学生在校期间积极参加艺术活动,培养1至2项艺术爱好。全面落实“每两周一课时心理健康活动课、每月一课时心理健康班会课、每学年两次心理健康主题活动”的要求,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每学年开展1次体质健康监测,每季度开展1次视力监测,每学期研究1次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制定体质健康提升方案,提高学生体质健康合格率、优良率,降低近视率。
第十三条 高度重视实验教学。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课程标准规定实验,确保课程标准要求的学生基础性实验开出率达100%;加强特色实验、创新实验开发,不断将科技前沿知识和最新技术成果融入实验教学,每个学生每学期至少参加1-2个主题的拓展性实验活动(课程标准要求的基本实验外的实践活动)。加强实验教学过程管理,丰富实验教学资源、保证实验教学课时,规范实验教学程序,确保实验安全。
第十四条 规范课堂行为。教师应做好课前准备,提前候课;课前清点学生人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班主任反馈。上课期间不擅离教室,不接打电话,不做与课堂教学无关的事情。服饰得体,仪态端庄,精神饱满,不带负面情绪。讲普通话、写规范字。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严禁辱骂学生、严禁给学生取侮辱性外号,合理处置课堂违规违纪学生,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作业布置与批改
第十五条 控制作业总量。建立学校、年级、班级作业统筹协调监管机制,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要坚持“少而精”的原则,在精选作业的前提下,合理控制作业时量。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可在校内安排适当巩固练习;小学其他年级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总时长不超过60分钟;初中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总时长不超过90分钟;高中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总时长一般不超过120分钟。教师要充分利用课堂教学时间和课后服务时间加强学生作业指导,让小学生基本在校内完成书面作业,初中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周末、寒暑假、法定节假日要严格控制书面作业总量。
第十六条 提高作业设计质量。根据教学目标、教学内容和学生学习实际,精心设计和布置作业。发挥作业诊断、巩固、学情分析等功能,将作业设计纳入教研体系,严格落实“双减”要求,增强课堂教学中作业辅助功能。鼓励布置分层、弹性、个性化书面作业及实践活动类作业,探索跨学科实践作业,积极开发校本作业,严禁布置机械重复或惩罚性作业。教师布置作业要做到精选、试做、全批、全改、精讲评;不布置惩罚性作业;不得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
第十七条 及时批改作业。教师批改作业应符合学科教学常规要求,及时准确,方式灵活多样;批改时不随意写“阅”或“查”,采用等级制或分数制,有启发性、激励性批语和批改时间。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探索“智慧作业批阅”,提升作业批改反馈时效,有利于教师对学生错题进行二次批阅。教师不得强制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不得要求家长批改作业或学生自批自改作业。
第十八条 强化作业管理。学校应建立符合学科特点的作业检查制度和作业总量控制制度,定期检查和统计各年级作业的总量及批改登记情况,分析作业的质量。要将作业布置、批改与设计纳入日常教研。学校要定期检查教师作业的批改情况,每期不少于2次。每次检查做到有记载、有等级、有评价、有通报。
五、教学评价与应用
第十九条 规范运用日常评价。关注学习过程,丰富评价形式,倡导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过程评价与终结评价相结合,采用观察记录、成长手册、作品展示等形式,对学生的学习进行生成评价,及时了解学生学习情况,发挥评价的诊断、调节、激励等功能。
第二十条 严格规范考试评价。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义务教育其他年级由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考试,初中年级从不同学科的实际出发,还可适当安排一次期中考试。义务教育学校和班级不得组织周考等其他各类考试或检测,初中毕业年级为适应学生毕业和升学需要,可在总复习阶段组织1至2次模拟考试。义务教育阶段,除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考试外,不得组织或参与组织任何与升学挂钩的选拔性考试。科学设计命题内容,合理控制考试难度,不得超越国家课程标准命题。注重对学科必备知识、关键能力、学科素养、核心价值的考查,全面诊断教与学的情况,做到教学考有机衔接,发挥考试评价导向作用。
第二十一条 严控成绩发布。义务教育阶段考试结果不排名、不公布,以适当方式告知学生和家长。不得按考试结果给学生调整分班、排座位、“贴标签”。不得通过任何形式以中、高考成绩为标准奖励教师和学生,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
第二十二条 探索增值评价。不简单以考试成绩对学生进行终结性评价,探索研制以核心素养导向的学生发展量表,科学、直观地呈现学习状况,对学生进行阶段性、延时性、成长性评价。通过评价,让学生认识自身学习情况的差异性和增长点,帮助学生进行自我管理、自我调控、自我矫正、自我提升。每学年专题研究1次教育质量综合评价结果及应用和改进。
第二十三条 常态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利用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开展写实记录,自动生成学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对学生成长过程进行科学分析,及时诊断和改进教育教学工作,引导学生发现自我、建立自信、发扬优点、克服不足,明确努力方向。
六、教学反思与研究
第二十四条 落实听课评课制度。建立健全听课评课制度,同学科听课节数每学期不少于15节,并做好听课记录和评议要点。听评课记录要反映教学过程,分析评价结果,提出意见和建议,及时与授课教师交流,并结合集体备课或教研活动开展研讨,促进提升。每学期校长常态听评课30节以上,教学副校长常态听课40节以上,其他校级领导常态听课20节以上。
第二十五条 认真开展教学反思。学校应定期进行课堂教学调研指导,做好调研后的反馈、交流和跟踪改进工作。教师应加强教学反思,教案要体现教学随笔或教学反思后记。定期对课程资源开发、教案设计、教学组织、作业设计、考试评价、学生学习与生活指导等进行反思总结经验,分析问题,明确方向,在不断实践与反思中,提升教育教学水平,形成自身教学风格和特色。有条件的学校要积极探索基于AI课堂的教学实证研究。
第二十六条 积极开展教学研修。采用集中培训和个人研修相结合方式,落实常态化教学研修制度,教师原则上每周应参加1次集体备课活动,每两周应参加1次校级及以上教研活动。教师要主动钻研教学业务,定期学习教参资料、专业杂志,了解国内外教科研、教改动态。每学期要确定教学研究课,开展公开教学研讨活动。教研组要结合教育教学热点、难点问题,设计符合校情的系列化研讨主题,扎实开展校本教研活动。每学年学校至少要组织一次教学开放活动,区域中心校组织一次较大规模的片区教学研讨活动。学校要积极申报各级各类教科研课题或项目,定期开展基于项目或课题的教学研讨、成果提炼、交流展示等活动。
第二十七条 提升命题水平。加强对教师命制试题和分析试题的指导,依据学科核心素养和课程标准设计评价项目或命制试题,提升教师命题、审题、分析试题的能力。
七、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常规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各区县(市)和学校可根据本常规和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市教育局将定期或不定期对学校教学常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